湖南擬取消與三孩政策不相適應的措施 新設兩個假期
紅網時刻12月1日訊(記者 吳公然)12月1日,湖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記者獲悉,條例修訂草案刪除了社會撫養費征收等與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適應的相關處罰、處理措施。同時條例修訂草案對生育配套支持措施作了規定,新設兩個假期,將育兒假定為每年十天,將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定為每年十五天。
進入新世紀以來,湖南人口形勢發生了重大轉折性變化。人口總量多年保持較低增長率,低生育水平成為常態,人口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家庭的撫幼養老能力有所弱化。盡快修改完善現行生育政策及相關配套支持措施,推動三孩生育政策落實落地,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發生育潛力、提振生育水平,促進湖南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條例修訂草案規定,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以內,夫妻雙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兒假。前兩款增加的產假、護理假和育兒假視為出勤。
條例修訂草案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因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每年可累計享受十五天的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視為出勤。
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審議條例修訂草案后建議,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生育的夫妻,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在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假期五天;參加孕前醫學檢查的,在國家和省里規定的產假基礎上,增加假期十五天??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健全完善義務教育、婦女就業、住房、生育等方面服務的保障機制,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
附:全面三孩政策法規出爐過程
5月3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6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對實施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作出了全面部署。
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
9月26日,國務院廢止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三項行政法規。
目前,山西、吉林、江蘇、江西、四川、貴州6個省已完成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地方修法工作。
責編:盧智彬
來源:紅網